常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录播课和直播课实施办法
日期:2020-04-08 09:28:5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为推进开放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开放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录播课和直播课的管理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录播课和直播课工作安排

1.录播课和直播课在每学期初由教学干事统一安排并制定安排表,由开放教育学院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2.录播课和直播课安排表审批后在每学期初下发给相关授课教师、管理教师和学员。

3.教学干事在直播课播出前一天通知授课教师,管理教师和学员。技术人员和授课教师在播出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

4.录播课首播时授课教师必须全程在线,与学员互动交流、解答疑难问题;播出中出现技术问题时及时配合技术工作人员解决。点播时授课教师不必在线,但需要及时回复学员点播时留言提出的问题。

5.直播课首播时授课教师必须全程在线;遵守《互联网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出现触犯网络管理法规的行为及言论;授课态度端正,注重仪容;播出中出现技术问题时及时配合技术工作人员解决。点播时授课教师不必在线,但需要及时回复学员点播时留言提出的问题。

二、录播课和直播课播出时间

录播课和直播课播出时段为上学期4月至6月,下学期10月至12月;周一至周五晚上7:00—8:00,8:00--9:00;具体时间根据安排确定。

三、课程录制要求

1.授课教师计划对课程内容进行系统录制,技术人员根据授课教师的要求全程配合并完成后期制作。

2.录播课视频时长45分钟左右。每门课程的录播课视频数不少于6个,不高于10个,两个学期之内完成录制。

3.微课视频时长10分钟左右。每门课程的微课视频数不少于20个,不高于30个,三个学期之内完成录制。

4.授课教师在课程录制前需要向开放教育学院提交课程录制计划(见附件3),由开放教育学院汇总后提交信息技术科。

5.授课教师在课程录制前需要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电子教案、脚本(见附件4);提交录播课和微课用到的相关素材:视频、动画、图片、图案、图表、解说词、背景音乐等。

6.课程录制完成后,信息技术中心向授课教师和开放教育学院各提供一套已修订好的教学视频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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