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广播电视大学综治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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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11-15
一、目标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新校园,切实做好学校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1、强化综治责任意识,维护学校稳定,营造想和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全年教育的实现。
2、继续深入开展“创安”工作。
3、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资料、档案、重要物品等重点部位技防设施覆盖面达100%。 4、全面提高教职工法治意识,确保本单位职工无犯罪现象。
5、教育全体教职工要同社会上一切邪教组织言行作斗争。 6、教职工对本单位的治安状况满意。
二、措施
1、大力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将和谐平安创建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实行社会治安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事件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学校一把手要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要将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程日常。要有年度工作计划,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综治工作会议记录。
2、建立健全综治机构,规范、统一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资料台账,综治经费但列到位,确保机构人员、规章制度、专项经费三落实。
3、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政治作业,提高严密防控体系,提高技防覆盖面,确保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综治宣传工作,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参与意识,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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